【药品名称】: 格列齐特缓释胶囊 |
【商品名称】: 格列齐特缓释胶囊 |
【药品规格】: 30mg*30粒 |
【药品成分】: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。化学名称:1-(3-氮杂双环[3,3,0]辛基)-3-对甲苯磺酰脲。 |
【适应症状】: 用于2型糖尿病。 |
【用法用量】: 口服,仅用于成年人。|1.每日1次,剂量为30~120mg(1至4粒),建议于早餐时服用。|2.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,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。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,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(血糖,HbAlc)来调整剂量。 |
【不良反应】: 1.低血糖: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,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,或少吃了一餐或数餐的情况下,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。|(1)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:头痛,极度饥饿,恶心,呕吐,倦怠,倦睡,睡眠障碍,激动,攻击性行为,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,反应迟缓,抑郁,精神错乱,视觉及语言障碍,失语,震颤,轻瘫,感觉障碍,头晕,乏力感,自我控制丧失,谵妄,惊厥,呼吸表浅,心动徐缓,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。|(2)另外,观察到肾上腺能反调节症状:出汗,皮肤潮湿,焦虑,心动过速,高血压,心悸、心绞痛及心律失常。这些症状通常在摄入碳水化合物(糖)后消失。然而,人造糖类替代品无效。对于长期严重低血糖病例,即使因吸收了糖而暂时得到控制,仍然可能需要立即药物治疗,甚至需要住院治疗。|2.胃肠道功能障碍:例如腹痛,恶心,呕吐,消化不良,腹泻,便秘都有过较少报导,但如在早餐时服用格列齐特,这些症状可以避免或使风险降到最低。|3.罕见的不良反应:|(1)皮肤和皮下反应:皮疹,瘙痒,荨麻疹,红斑,斑丘疹,起泡。其它磺脲类药物,极少数病例有过敏性结节性脉管炎。|(2)血液疾病:极罕见,包括贫血,白细胞减少,血小板减少,粒细胞减少等。这些异常通常是可逆的,治疗停止时消失。其它磺脲类药物,少数病例可见红细胞减少,粒细胞缺乏,贫血及各类血细胞减少等。|(3)肝-胆障碍:肝酶水平增高(ALT,AST,碱性磷酸酶),肝炎(罕见)。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,中止治疗。其他磺脲类药物,少数病例罕见肝酶水平增高。肝功能不全(胆汁郁积和黄疸),甚至出现肝炎中断治疗后,症状消退。仅有少数病例出现危及生命的肝功能衰竭。通常这些症状于中断治疗后―般都会消失。|―视力障碍:暂时性视力障碍,可能因为开始治疗时的血糖水平变化。 |
【药品禁忌】: 1.已知对格列齐特或其中某一种赋形剂、其它磺脲类、磺胺类药物过敏;|2.1型糖尿病;|3.糖尿病昏迷前期,糖尿病酮症酸中毒;|4.严重肾或肝功能不全:对这些病例建议应用胰岛素;|5.应用咪康唑治疗者。 |
【注意事项】: 1.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、外伤、手术等应激情况下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,应改用胰岛素治疗。|2.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。|3.与非甾体抗炎药(特别是水杨酸盐)、磺胺类抗菌药、双香豆素类抗凝药、单胺氧化酶抑制剂、β-受体阻断剂、苯二氮卓、四环素、氯霉素、双环己乙哌啶、氯贝丁酯、乙醇等药合用时,剂量应减少,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。|4.与抗凝血药合用时,应经常做有关凝血检查。|5.本品剂量过大、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,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。 |
【批准文号】: 国药准字H20070261 |
【生产企业】: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(国产) |